关于停止部分耗材产品挂网交易资格和部分配送企业配送资格的通知
相关投标企业:
2018年11月7日,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启动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企业资质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开始接收企业递交的更新材料并进行处理。目前,全部申请更新材料均已处理完毕,相关企业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生产企业进入“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库”、配送企业进入“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库”)查看相关信息。
经统计,仍有部分企业对其过期资质信息未及时申请更新或出具的更新材料不合格,现对相关企业做出如下处理:
1.生产企业资质已过期的(详见附表1),将该企业所有产品移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库(在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库中审核不通过),其中已挂网产品停止其交易资格。
2.配送企业资质已过期的,停止其对所有产品的配送资格(详见附表2)。
本次处理截至2018年10月31日已过期的企业和产品资质,在该日期之后过期的,相关企业应及时主动前往采购中心办理信息更新。
附表:1.
资质过期的生产企业清单
2.
资质过期的配送企业清单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21日